根據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浙科發高〔2016〕88號)精神,經對各縣(市、區)科技局、景寧經濟商務科技局、開發區經貿局推薦上報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麗水博遠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企業符合認定要求,擬推薦認定為2021年第三批省科技型中小企業,現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限內,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的形式,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。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。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。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,反對借機誹謗誣告。
聯系人:機關紀委 李上春 2051849
高新與成果處(基礎處) 程 毅 2159471
麗水市科學技術局
2021年11月19日
麗水市2021年第三批省科技2021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公示型中小企業公示名單